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2003年5月22日,经教育部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发文,原江汉石油学院(1950-2003)、湖北农学院(1977-2003)、荆州师范学院(1936-2003)、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1951-2003)合并组建成立长江大学。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人才培养层次齐全,构建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植物保护”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科综合实力突出,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材料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
1%学校实行两地三校区办学,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被评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荆州校区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这里是楚国故都,三国名城,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校园依江而建,风光旖旎;武汉校区位于“知音故里,中法新城”的武汉市蔡甸区,九省通衢,交通便利,知音湖三面环绕,春秋时期“伯牙子期相遇结知音”的千古佳话发生于此。学校占地面积4810亩,校舍建筑面积108.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施完善,育人环境优良,为广大学子提供了理想的学习与研究环境。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扎根湖北大地,弘扬荆楚文化,以特色发展和融合发展推进内涵式发展,奋力谱写高水平大学建设新篇章。
二、报名条件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的人员报名必须
満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己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 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学位的人员
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三、报名程序(一)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原则上常年报名,后续若有调整以学校
通知为准。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签署《知情同意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由学信网出具);
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
四张2寸蓝底纸质照片(需与信息平台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我校2026年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日期及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和各校外学习中心通知。
四、学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全学程学费为3.5万元/生(第一期课程学习2万,第二期学位授予1.5万);其他专业全学程学费为3万元/生(第一期课程学习2万,第二期学位授予1万)。
缴纳方式:参加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凭学号在“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长江大学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收代缴学费,如学员自行委托机构和个人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申请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相关课程并通过考试,
达到要求的学分。
六、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系统”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发布公告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组织,考务工作由各省市学位委员会(或教育委员会)承办,每年组织一次,一般是每年3月报名,5月下旬进行考试,具体以当年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七、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说明执行。
八、学校地址及其他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继
续教育学院303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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